1.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以及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明确规定: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各级高校、人才服务机构等单位,对"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的学生档案予以接收,明确了高校毕业生档案采用邮政EMS邮寄。 2.此次项目内容主要为2020届不返校毕业生有关证件(毕业证、报到证和证件材料)、毕业生纪念品等重要证件寄递服务,符合上述规定。 3.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经营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网络覆盖范围最广、业务品种最丰富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享誉全球的“EMS”特快专递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