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完成2019年采购任务,进一步加强我院采购工作的计划性管理,合理安排年度采购工作进程,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各单位(部门)报送2019年各类采购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9年度学院预算中已经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项目;达到学院集中采购限额(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单项和批量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遴选货物和服务提供商项目。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部门)应结合此次统计,加强采购招标计划管理,已经列入学院预算的,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原则上按照此次项目汇总安排学院年度招标采购总体工作计划,后期项目管理部门临时增加未计划的项目,需提供书面材料(应急和政策要求项目除外)。
2.已经落实采购预算项目,按照项目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原则进行报送。基建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集中统一报送,与资产配置有关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集中统一报送,其他各部门自有项目由本单位(部门)汇总归集后填写《2019年学院集中采购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统一上报。
3.纸制版请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楼办公室301),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尚芳老师1049901442 @qq.com。
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