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品购置和使用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学院对2019年办公用品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定点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日常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目录和供应商
2019年3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了学院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服务期至2020年3月31日。定点供应商为武汉市蓬盈欣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邹双亚,联系电话:18627857313)。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目录包括耗材(硒鼓、碳粉、打印纸)、办公用品两大类,定点供应商所供每个品目的上限价格具体(见附件1)。各单位应按照“适用、质高、价廉、够用”的原则,在定点供应商处计划采购。
二、加强办公用品购置和使用管理
结合前期巡视整改及审计要求,各部门应做好本部门办公用品购置和使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办公用品签收、库存管理和发放,部门领导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办公用品购置使用情况。
1.各单位根据办公需求采购日常办公用品时,按照定点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自主订货采购,填写《办公用品采购清单》(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交供应商供货,见附件2)。定点供应商按照采购确认单中所列的办公用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在规定期限内供货或送货上门。办公用品供货时应提供销售单(样式见附件3),经办人核对数量规格,签收签字,供应商和经办人各自留存。供需双方都要诚实守信、恪守合同。
2.做好领用管理。部门应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领用记录表(见附件4,办公用品领用记录表)。
3.购买单价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耗材和移动硬盘除外),达到国有资产管理标准的,使用部门需要按照要求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附件:
1.办公耗材和办公用品单价表(提供纸质版)
2.办公用品采购清单
3.办公用品入库记录表
4.办公用品领用记录表
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